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实务平台 · 内容持续更新 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实务平台 · 李章虎律师团队创办运营 | 咨询 159 0234 0199 咨询 159 0234 0199

重庆建设工程法律网

CHONGQING CONSTRUCTION LAW PORTAL · EST. 2026
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· 专业实务平台 实务文章 / 司法观点 / 常用法条 / 案例情景 / 在线工具
内容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 · 持续更新
首页›行业动态›工期与索赔
工期与索赔

停建缓建争议的攻防组织|重庆建设工程法律网

重庆建设工程法律网|2026-10-03|阅读约 6 分钟

导语

停建缓建争议的攻防,首先较量的是「停工原因是不是发包人的」,其次较量「损失是不是与停工有因果关系」。承包人希望把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做实,发包人则往往从减损义务与因果关系切入,压缩赔偿范围。

本篇要回答的是:承包人一侧如何把停工原因与损失链条做实,发包人一侧从哪些角度压缩赔偿范围,以及双方在减损措施上的攻防要点。
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八百零四条(发包人原因停建缓建的赔偿):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、缓建的,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,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。赔偿范围涵盖停工、窝工、倒运、机械设备调迁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——停工现场的影像、人员机械台账与周转材料租赁凭证是索赔的生命线。

一、承包人一侧

第一步,把停工原因的证据做实,优先收集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与直接导致停工的资金、设计、审批类材料。

第二步,按时间顺序整理停工全过程的记录,包括现场影像、损失台账与每一期的催告函。

第三步,说明减损措施的采取情况与效果,主动回应对方可能提出的「损失本可避免」的抗辩。

二、发包人一侧

第一步,审查停工原因是否确实归于己方,对承包人自身组织不力、材料供应不足等原因应当及时指出并固定证据。

第二步,审查承包人主张的损失是否与停工存在因果关系,剔除与停工无关或明显扩大的部分。

第三步,若己方已采取措施减少损失,应当提供相应记录,主张扣减已避免的损失部分。

操作清单

承包人第一步:把停工原因的证据做实,优先收集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与直接导致停工的资金、设计、审批类材料。

承包人第二步:按时间顺序整理停工全过程的记录,包括现场影像、损失台账与每一期的催告函,形成连续的时间线。

承包人第三步:说明减损措施的采取情况与效果,主动回应对方可能提出的「损失本可避免」的抗辩,把自己已尽义务的事实摆在前面。

发包人一侧:审查停工原因是否确实归于己方,对承包人自身组织不力、材料供应不足等原因及时指出并固定证据;审查承包人主张的损失是否与停工存在因果关系,剔除与停工无关或明显扩大的部分;己方已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的,提供相应记录主张扣减已避免的损失部分。

平台提示本文为平台团队依法律法规公开文本整理的实务归纳,条文表述以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公布文本为准,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。
相关关键词:#停建缓建赔偿# #机械设备调迁# #材料构件积压# #重庆停建索赔律师# #重庆建设工程法律网#
李

李章虎 律师团队

重庆建设工程法律网 · 上海锦天城(重庆)律师事务所

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。执业 10 年以上,专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合同争议解决。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(2021–2026 连续六届)。

查看律师团队介绍 →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亦不承诺办案结果。具体案件请结合完整证据材料正式咨询。
咨询 企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