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合同条款写不写实,到了争议阶段就变成证据够不够用的问题。工程范围靠什么证明、工期顺延靠什么支撑、质保金该不该退靠什么说明,每一类条款背后都对应着一组具体的材料。
本篇要回答的是:工程范围与工程量、工期与拨款、质量与保修这三组条款,分别应当准备哪些证据,以及这些证据在形式上有什么要求。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七百九十五条(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):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、工程质量、工程造价、技术资料交付时间、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、拨款和结算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范围与保证期、相互协作等条款。这些条款是结算与索赔争议的审查主线,签约时逐项写实,比事后补救便宜得多。
一、工程范围与工程量的证据
工程范围靠图纸目录、工程量清单与技术标准共同界定。提交证据时应当把三者装订在一起,说明其相互对应关系,避免只提交图纸而无清单。
工程量的证据按部位整理,配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与监理签认的进度报表,能够形成完整链条的材料证明力更高。
二、工期与拨款的证据
工期证据包括开工报告、施工日志、停复工令、气候记录、设计变更通知。顺延主张必须与具体证据一一对应,笼统列举日期难以被采纳。
拨款证据包括进度款申报表、审批单、支付凭证与发票。要特别注意申报金额与实付金额的差额,这是最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。
三、质量与保修的证据
质量证据包括材料进场检验报告、试块试压报告、隐蔽验收记录、分部分项验收记录与竣工验收报告,按施工顺序排列即可反映质量形成过程。
保修证据包括保修期内的报修通知、维修记录与费用凭证。保修责任的划分要看问题成因,属于施工原因的由施工方负责,属于使用不当的另行处理。
相互协作义务方面,往来函件与会议纪要是主要证据,用以证明对方是否按约定配合提供条件与资料。
操作清单
工程范围与工程量:把图纸目录、工程量清单与技术标准装订在一起,说明三者的对应关系;工程量证据按部位整理,配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与监理签认的进度报表。
工期与拨款:工期证据包括开工报告、施工日志、停复工令、气候记录、设计变更通知,顺延主张要与具体证据一一对应;拨款证据包括进度款申报表、审批单、支付凭证与发票,特别注意申报金额与实付金额的差额。
质量与保修:质量证据包括材料进场检验报告、试块试压报告、隐蔽验收记录、分部分项验收记录与竣工验收报告,按施工顺序排列;保修证据包括报修通知、维修记录与费用凭证。
相互协作义务:以往来函件与会议纪要为主要证据,用以证明对方是否按约定配合提供条件与资料;所有往来文件都应保留原件并注明收发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