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工程款诉讼的攻防,往往在两个问题上分出高下:一是己方站什么身份、能向谁主张;二是对方的证据里有没有可攻击的缺口。同样一套材料,组织方式不同,庭审效果差别很大。
本篇要回答的是:主张工程款的一方应当按什么顺序组织证据与主张结构,抗辩付款的一方可以从哪些角度切入缩小应付款基数,双方的薄弱环节分别在哪里。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七百八十八条(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):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、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,包括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合同。本条确立了三方基本格局:一方出钱、一方施工、标的物是不动产工程,因此合同类型直接决定计价方式、验收标准与责任分配。识别当事人地位是处理建工纠纷的第一步。
一、主张工程款一方
第一步,把合同与履行文件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,先在心里跑通「谁向谁、在什么时间、完成了什么、应付多少钱」这条主线。
第二步,锁定己方的身份定位。是总承包人还是实际施工人,决定了请求权基础与可主张的范围,也决定了是否需要一并列明其他主体。
第三步,对可能被扣减的项目提前准备解释材料,例如工期顺延的书面依据、质量缺陷的整改记录,把防线前移。
二、抗辩付款一方
第一步,审查合同效力与工程范围,找出超出约定范围、未经审批的施工内容,缩小应付款基数。
第二步,梳理质量与工期两方面的抗辩事由,注意必须在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,沉默过久会被视为接受。
第三步,规范甲供材料、代付费用、垫付税金的凭证,这些都可以依法抵扣,但需要完整的原始凭证支撑。
操作清单
主张方第一步:把合同与履行文件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,先在纸上跑通「谁向谁、在什么时间、完成了什么、应付多少钱」这条主线,主线不通的地方优先补证据。
主张方第二步:明确己方身份是总承包人还是实际施工人,据此确定请求权基础,并判断是否需要一并列明其他主体,避免错列被告导致被驳回起诉。
抗辩方第一步:审查合同效力与工程范围,把超出约定范围、未经审批的施工内容逐项列出,缩小应付款基数。
抗辩方第二步:梳理质量与工期两方面的抗辩事由,确认是否已在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;同时规范甲供材料、代付费用、垫付税金的凭证,这些都可以依法抵扣。